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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三章 选择困难症


  早晨七点,秦歌准时起床,生物钟比闹钟还要准时。
  推开卧室的窗户,窗外大雨倾盆。
  下了雨,不能出去跑步了,也就没有再叫小沫起床。
  洗涑完后,秦歌走进了厨房,准备做早餐。
  拥有“厨神”技能的秦歌,做一份早餐还是挺简单的。
  煮了三碗面条,每人煎一个鸡蛋,是不是很简单,二十分钟不到就搞定了。
  鱼姐起床,等面条都快干了,小沫才磨磨蹭蹭的起来。
  但小沫这个吃货根本不挑食,三人坐在沙发上,看着电视,旁边的小沫吃的津津有味,吃面条的声音异常有节奏。
  下雨天,只想一整天都卧在沙发里,什么也不去做,什么也不去想,再来一杯清茶,会显得更配哦!
  ……
  新基地的装修预计需要两个月的时间,公会的发展却不能停滞不前,目前公会只有小沫一个主播,后面肯定是需要招聘的。
  一个比较成熟的公会最少也要十个主播,但在秦歌的预想中前期可能减半,五个就足够了,贵精不贵多。
  而且公会首先要培养出一个能撑的起排面的大主播,放眼那些做的出色的大公会,公会中都会有一个扛大旗的“一哥”或者“一姐”,这关系到一个公会的影响力。
  其实秦歌自己就是最好的人选,但秦歌并不想和红鲤鱼公会完全捆绑到一起。
  自己是有足够的流量,但直接给公会主播去引流,秦歌并不愿意做。
  以前查房就是最好的例子,自己查房的确可以在短时间内给查房的人带来了流量,可又能怎么样呢?
  这种做法给秦歌直播造成的不好影响远比得到的好处要大。
  所以最重要的还是主播自身的实力,自己本身的观众才是真正的观众。
  拿小小和小沫举例子,自己查房,小小通过自己的才艺留住了人气,即使后面自己没有再查房,他也还有很高的人气,到现在,小小也发展的很好。
  但小沫呢?现在直播却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,由此可见,主播才艺,吸引人的直播内容非常重要。
  小沫是公会的元老,而且一直跟着鱼姐,可以说是不离不弃,公会发展当然首先就是要培养她,但现在的小沫不可能独当一面,成为红鲤鱼公会的“一姐”就更加不可能了。
  秦歌想做最纯粹直播,他不想再做查房引流这些事情,不想公会的发展影响自己的直播内容和原本的直播规划。
  所以培养小沫势在必行。
  “小沫,你看得懂曲谱吗?”躺在沙发上,秦歌问道。
  埋头吃面的小沫抬起头来,点点头。“学过一点点,看得懂基本的五线谱。”
  “会乐器吗?像吉他什么的。”秦歌又问道。
  小沫摇了摇头。“不会。”
  听到小沫的回答,秦歌点点头算是回应,然后陷入了沉思。
  坐在边上的鱼姐奇怪的望着秦歌,不知道秦歌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。
  小沫也摸不着头脑,但她的心比较大,面条对她的吸引力显然更大,小沫没有多想,吃着面条还认真的点评。“秦歌,想不到你还会下面,味道不错哦!”
  秦歌看了小沫一眼,心中却想道,我会的还多着呢!
  “只知道吃吃吃,除了吃你还会干啥?小心胖的和猪一样。”秦歌调侃,他现在也有资格说别人胖的和猪一样了。
  “呜呜嗯。”小沫满嘴的面条还没来的及咽下去,立马反驳。“你才胖的像猪一样呢!本小姐是怎么吃都不长胖型好吧!再说我最近已经很节制了!薯片每天都只吃两包,每天早上还和你一起跑步,很惨的,我发现我最近都瘦了。”
  秦歌没有再搭理小沫,一杯茶喝完,秦歌走进了自己的卧室,拿出纸笔开始创作。
  他要写一首歌,给小沫写一首歌。
  当然秦歌写歌不能说是创作,创作一首歌会经过一个过程,这个过程有可能很艰难。
  比如一个词曲作者写一首歌时,一开始可能灵光一闪,仅仅只有一段旋律,他觉得这段旋律很好听,然后根据这段旋律去补充。
  曲子出来了,然后填词,这期间会经过长时间反复的修改完善,录小样听效果,反反复复,花费大量精力。
  当然也有可能是先有了歌词,然后再去谱曲,这种方式还更加常见。
  而且如果是一个很完整的音乐制作流程还会更加复杂。
  但秦歌不需要,因为秦歌没有了创作的过程,词,曲,他脑子里都有现成的,即使是这首歌最后会呈现出怎样的效果,秦歌也很清楚。
  他这不叫创作,好听一点叫借鉴,直白一点叫做Copy。
  秦歌现在迟迟没有下笔,不是因为写不出歌,而是在考虑选一首怎样的歌交给小沫,因为这首歌的曲风必须要适合小沫去唱,不是随随便便一首歌就行的。
  别人写歌苦恼,秦歌是选歌很纠结。
  思考了大约半刻钟,秦歌终于开始动笔。
  仅十几分钟,词曲全部写完,因为是完全借鉴,并没有创作出一首歌之后的快感,连半点成就感都没有。
  “没意思。”秦歌自语了一句,就将这首歌扔到了一边。
  然后拿出自己的笔记本,开始写自己的故事。
  秦歌现在每晚都讲鬼故事,直播效果很好,但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,这些故事内容其实并不出色。
  之所以吸引了大批观众观看,除了自身的魅力之外,是依靠“口技”之神奇。
  在秦歌的心中,“口技”应该只是一个辅助,它是一个将一个精彩的故事表现的更加精彩的工具。
  秦歌的直播,如果每天都只是空有形式的口技表演,观众总有一天会觉得无聊,因为太单一,即使秦歌每天都能模仿不同的东西,他也仅仅是模仿。
  但故事不同,故事每天都可以是新的,一篇连贯的故事,上下联系,会给人足够的期待。
  《口技》那篇文章中,我们为什么会惊叹口技人的表演,很大原因是因为口技人给我们呈现出了一场大火的场景。
  所以故事很重要。
  其实侦探类小说是个不错的选择,在秦歌前世的记忆里,不管是福尔摩斯还是名侦探柯南,这些解密探案,如果用“口技”一个个讲出来,一定很精彩。
  但是这些都是外国的作品,前世的记忆中,福尔摩斯只知道一个名字,名侦探万年小学生倒是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动漫。
  而且外国作品中那些奇怪的地名,人名,人物对话,直播时讲出来会觉得很奇怪。
  当然华国也有包青天和元芳你怎么看,但秦歌前世也了解的不成系统,讲出来也好像差那么一点意思。
  那到底要讲一个什么故事呢?
  秦歌用钢笔抵着下巴,沉思起来,口中喃喃自语:“鬼故事…悬疑…探案…冒险…嗯?对了,盗墓,对,盗墓。”
  秦歌终于想到了,前世读的最多的书是网络小说,既然现在自己讲的是鬼故事,如果要继承这个风格,盗墓小说是一个很棒的选择。
  说到盗墓,就想到了两本小说,一本《鬼吹灯》,一本《盗墓笔记》,这两本小说曾风靡网络,掀起了盗墓题材之热潮,更是翻拍出各种影视作品。
  秦歌打定主意,现在的问题就变成了要Copy哪本小说。
  两本小说各有优劣,秦歌又要面临选择,秦歌很讨厌这种感觉,但又不能将两本小说合为一本,现在的秦歌没有那种本事。
  否则画虎不成反类犬,最后弄的不伦不类,完全一个四不像。
  最后秦歌经过长时间的分析,还是决定讲《盗墓笔记》。
  因为这两本小说其实秦歌都没有读完,《盗墓笔记》只看到一半,而《鬼吹灯》却读的更少,只看过一个开头,很多内容都是从影视作品中了解,秦歌印象最深的是影帝黄博主演的哪部根据《鬼吹灯》改编的《寻龙诀》,所以《鬼吹灯》中的经典语录倒是知道不少。
  偏向《盗墓笔记》其中更重要的一部分原因,是因为它是第一人称视角的小说,这样讲出来会更有代入感,而且偏向悬疑,故事更有趣味性。
  当然最最最重要的是,小哥真的很帅,就像秦歌本人一样,作为处在同一个高度的人,秦歌会更加亲近。
  ……
  “咔擦。”窗户外一道闪电划过,接着是雷声震天,雨点打在窗户上,奏出一篇优美的华章。
  房间中只开了一盏小台灯,照亮半丈方圆。
  秦歌伏案,奋笔疾书,《盗墓笔记》第一篇七星鲁王,第一章血尸。
  “五十年前,星沙镖子岭。四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,所有人都不说话,直勾勾的盯着地上的洛阳铲。
  铲子里还带着刚从地下带出的土,奇怪的是这一杯土正不停的向外渗着鲜红的液体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