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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体面

打开木门,进去以后是一张长桌,老人王光蛋站在桌子旁,低头看着椅子,霍天鸿和戚山走到对面坐下,戚山打开笔记本,这才发现王光蛋还站着,于是道:“老人家,坐。”王光蛋拉开椅子,颤颤巍巍地坐下,两手在裤腿上搓着,眼睛向四下瞟去,不时舔下嘴唇。霍天鸿问道:“王光蛋同志是吧。”

“是,我是王光蛋。”

“我听说,你有重大的事情要向组织汇报。”

“是,很重大,十分重大。”

“说吧。”

王光蛋打量着霍天鸿:“那什么,我必须要跟你们领导说的,你……”霍天鸿道:“同志,这个连环碎尸案,就是我在负责,跟我说就行。”

“那好吧。那我就说了。我叫王光蛋,家住在八里街,我一出生的时候,我爹就是个醉鬼,还喜欢赌,把家里的钱都输光了,我爹为了养活我,就去跟他人赊账,账主子说,要借钱可以,但是要把儿子的名字改了,家里这么穷,儿子就叫光蛋吧,我爹姓王,于是我就叫了王光蛋,后来上小学的时候……”

“同志,那什么,咱们挑重点的说。”

“对不起,对不起,我这个岁数大了,记不住事儿,一说就说歪了,我重说,我叫王光蛋,家住在八里街,就这个地方,有很多的住户,然后大家都把那个垃圾堆在公共通道里,臭烘烘的,熏死个人。这不行啊,各家只忙活各家,都图省事儿,谁管大家,于是大伙儿一商议,就推举了一个街长,不才,就是鄙人。我当上这个街长之后,我是每天贪黑起早地整治这个垃圾乱放的问题……”

“老先生,您知道现在这个抓逃犯的工作也很紧张,咱们这个能直接说最重要的部分吗,您说完了以后,要是再想起什么,可以作为补充。”

“就快到了,就快到了……我每天贪黑起早地整治这个垃圾乱放的问题以后,大家都收敛了一些,过了些日子,就几乎没有随便往外扔垃圾的了。我本以为,可以睡个懒觉,少省点心了,却没想到,这还是有人偷着往外扔,好像就是跟我作对似的。我就想看看,到底是谁这么不讲理,于是我就彻夜不睡觉地蹲着,蹲了好几天,还真叫我给蹲到了,可那人包得很严实,我认不出是谁。”

王光蛋咽了口唾沫,继续道:“然后吧,我就悄默声地跟着,最后发现了他家在哪里。我是街长啊,认识人多啊,我就去问,这户住的是谁。后来有人告诉我,这户住的是个新来的,是租的房子,刚刚搬进来没多久。我一问,他是租的老李头的房子,老李头夫妻两个吧,叫儿子接到外地去享福了,这个房子也就租出去了,租给这个人姓白,名字可不知道,就知道是外来打工的。”

霍天鸿端来一杯热水,递给王光蛋,王光蛋急忙双手接下,放在手里暖着:“然后吧,我就去这个姓白的这户人家门口蹲着,我本想直接跟他说吧,又看他还挺壮的,于是打算等他再扔垃圾的时候,抓他个现行,让他理亏,看他能说什么。可几天下来,我发现这个人出入吧,很不规律,不像是个正常上班儿的,有时候出去,有时候不出去,而且也不是天天都扔垃圾。我寻思老是等可不是办法,于是我想着,看他家里有没有其他人,有女人什么的,也好交流。”

王光蛋喝了一口水道:“于是吧,等有一天他走了,我就趴在他家窗户上看,可他拉着窗帘,看不见里面多少,我就壮着胆子去敲门,可没人回应,我这才确定,他家就他一个人。我本打算走,却没想到,他回来了,这把我吓得……他问我做什么,我借口说老李头不放心房子叫生人住,怕弄坏了,叫我来看看。他说小心着呢,不会坏,让我赶紧走。我刚要走,他又跟我说,实在不放心,就进去坐一会儿,但以后就不要再来了,他这人最近正在养病,不喜欢被打扰。”

王光蛋放下水杯道:“然后我就进去了,你别说,他家里收拾得还行,不算那么脏乱,看起来挺有规矩的,他好像不愿意我多留,连杯水都没给我倒,说看的差不多了就走。我也不敢多说多问,就走了,临走的时候我看见他桌子上有张照片,是一张三个人的合照,看起来像是一家三口。我随口问了一句,说一个人住吗,他就立刻把照片扣了起来,说他得了重病,老婆带着孩子跟着别人跑了。我寻思这人也是可怜,就告诉他以后别乱扔垃圾,照顾好自己,就走了。”

王光蛋神情严肃起来:“我回到家以后,越想那幅照片,越觉得眼熟,可又说不出来为什么,直到我看晚报的时候,在你们警情通报那一栏,看到了一个叫‘陆田夫’的嫌疑人,简直是一模一样!”霍天鸿一愣,戚山也放下了笔,霍天鸿诧异道:“你是说,那人家里摆着的合照里面,有一人是陆田夫?”

王光蛋点头道:“千真万确,你别看我岁数大了,可我是不会看错的,我打扑克不仅能分清楚六和九,还能瞥清旁边人的手牌,把把赢啊。”

“后面发生了什么,你继续说。”

“后面我觉得可疑,就在报纸上找,结果没找到那张合照,你说一个人家里,为什么会平白无故地摆着一张有通缉犯的合照,咱们先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,普通人想摆,他也得有啊,如果不是从报纸上裁下来的,那么只有一种可能,就是他自己的。我这一想,就吓得不得了,我把所有关于陆田夫的报道,全都看了一遍,发现那报纸上的描述,跟我见到的,越看越像,几乎就是一个人。”

“你有确切地看到他长什么样子吗?”

“这个倒没有,他说他的病传染不让看,里里外外都包裹着很严实,我也害怕被染上,就没多问,不过身高胖瘦什么的,都跟通缉犯很相似。”

“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?”

“大约……半个月前吧。”

“半个月?那为什么现在才来?”

“这……”

“这件事还有谁知道?”

“我发现了以后,就立刻跟老婆说了,后来老婆又跟街坊邻居们说了,说一定得小心着点,夜晚睡觉,都把窗户关紧了,别等有贼人进了家。这一传十,十传百,算起来的话,几乎整条街的人都知道,但大家都闭口不谈。”

“那个白某知道吗?”

“他应该不知道,这个人从不主动跟别人说话,他不常出门,在家也不发出什么声儿,出了门吧,别人也不知道他去哪儿,也没好事儿的跟主动他说话,都怕着嘞,而且我寻思着,如果他知道了,他还真是通缉犯的话,不早跑了。”

“这件事距离现在这么久了,为什么你现在才来报警,而且那么多人都知道了,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来,你说大家都害怕,那么更应该来啊。”

“这……”王光蛋有些局促道,“这是因为……哎……警察同志,我这么说吧,你们是发了通缉,还给赏金,但你们想的,和我们小老百姓想的,他不一样啊。你要知道,我们不确定这个人到底是不是通缉犯,如果不是,那还好说,如果是呢,这个人到时候只要没判死刑,出来以后,肯定会实施报复的。”

王光蛋叹道:“我们也不是不相信你们警察,只是……只是我们冒不得这个险啊,年轻的怕事儿,我们岁数大的怕给儿女惹事儿,谁敢啊。”

王光蛋皱眉道:“别的不说,我们街坊有个老孙,他前几年举报了一个故意伤人逃跑的,人家出来以后扎了他七刀,肠子都漏了,没送到医院人就没了。这人吧,总想着能不出事儿,就不出事儿,出了事儿吧,不挨着自己最好。要是不小心被别人挨着,那么不吱声能躲过去也好,要是实在躲不过去了,就撞一撞,撞得过去就好,撞不过去,就自认倒霉。我说句实话,我们和你们不一样,你们捉贼是工作,一旦出事儿了,有人兜着,可我们呢,谁给我们兜着……”

“那你为什么来了?”

“我这不是,躲不过去了么,我儿媳妇要带着孙子回来住一段日子,你说这孩子,哪儿有不出去玩的,这附近藏着这么个人,谁能放心啊,我怕……我怕那人伤着孩子,想着甭管是不是,来说一声,至少心里踏实,所以就来了。”

“你来是对的,如果那个人真的是通缉要犯,我们一定会履行承诺,该给的一定给到你。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,你来过这里的事,我们一定会保密好,回去后别张扬,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,以免打草惊蛇,稍后有事情我们叫你。”

2

八里街是一条街道,街道两旁有着许多的房子,还有不少大杂院,街道两旁各画着一条线,象征着线以内是道路,不可以乱停乱摆。刚开始的时候,人们总在门前摆一些花花草草,后来东西多了,便又在花花草草前面,摆上了一些不用的纸盒子,不穿的旧衣服,再后来人们发现,摆在外面要比摆在家里要好,不占家里的位置,于是人们将家里的杂物悉数拿了出来,垒在了外面,甚至有人将狗窝也搁在了外面,道路两旁渐渐地拥挤了起来,好似竖起了两堵墙。

人啊,总是喜欢无限地靠近公共的底线,拉高自己道德的高线,人们总是假装不在意却又刻意地关注着白线的位置,从不动手抢夺,等到有一个人开始行动起来,所有人便也都不再伪装,疯狂地冲上前去,将自己置于白线的边缘。八里街是杂乱的,而这种杂乱,也正是陆田夫所需要的。他化名为“白争先”,谎称来此打工,租住到修车铺旁边的大杂院已经有一段日子了。他的房间在大杂院二楼,门口有一架外挂楼梯,他来回上下,却从不在那上面停留。

站得高看得远,可他也怕别人看到他,于是他总是喜欢一上楼梯就直奔家门口,然后进到屋子里面躲着,锁上窗户,拉上窗帘,直到太阳落下去,他才愿意松一口气,然后透过窗户的缝隙,看几眼月亮,这是奢侈的光芒。

陆田夫已经很久没有抽烟了,他不知道为什么,以前抽烟对他来说,绝对是一种消磨时光和消除疲惫的好办法,可他现在只要一拿起烟,手指就会颤抖,他仿佛已失去了这唯一一个爱好,当一个人连做他最喜欢的事都觉得无趣的时候,或许他就是真的迷茫了。陆田夫睡前都会祈祷,跪在地上,双手合十,也不说话,就想着,他不知道自己想的是什么。他听人说过,祈祷的时候是不能有具体的想法的,否则便是要求了,可不能想,上天又怎能知道他在祈祷什么呢。

陆田夫在住进来之后,曾买过一把剪子,然后坐在地上,将他买的所有的烟全部都剪断了,剪成一截一截的,然后倒入厕所里。他随身总是带着一张照片,为了让照片能立起来,他买了一个相框,他喜欢把家人的照片放在他常能看到的位置,仿佛他一直就还在家里。照片里的施春桃好像一直在看着他似的,让他羞愧,女儿的目光,更是让他有好几次想要跪在地上痛哭一顿。可他不能,他不能发出任何奇异的声响,他怕引来怀疑,于是他想哭的时候,也只能跪在床边,将头蒙在被子里,他的鼻涕会和眼泪一起,钻入嘴巴里,顺着嗓子下去。

陆田夫看了看日历,约定的日子就快到了,只要他按时按地的履行约定,施春桃就能回来,就可以回到女儿身边。他想,如果时间不算的话,他似乎从没为她的女人牺牲过什么,这次是他为女人牺牲的第一次,也是最后一次。

他觉得如果要死的话,一定要体面一些。

如何体面——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他出了门,走进了一家棺材铺,他站在柜台前,问掌柜的:“如果一个人想要死的话,如何才能体面一些?”

掌柜的说:“那一定要有寿衣的,寿衣寿衣,就是健康长寿的意思,如果人穿了一件好的,做工精美的寿衣,那死的时候,一定十分体面。”

“如果那个人是我呢。”

“你的话,我建议你再配一副棺材,上好的棺材躺进去是舒服的,棺材就是死人床,而且是要睡很久的床,你现在还活着,正好可以试试。”

“如果我死在外头呢。”

“如果你死在外头的话,你可以来几个小的白花装在兜儿里,我这里还有元宝和纸钱,你一死就都带走了,不用等着别人给你烧,这叫随身的。”

“如果我死状很惨呢。”

“死得惨好,惨也是一种体面,凡是死得惨的,都有人来看,有记者来报道,说不定你一死成名人了,造福后代是更大的福分,越惨越好。”

“如果我不在你这儿花钱呢。”

“那我建议你出门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死门外头。”

陆田夫被赶出了棺材铺,但他已经知道,如何死才是最体面的了,他想,他需要在死之前,将身上的钱全都花光,这样死了也不会浪费。

他想着,迈开了步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