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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8章 让史密斯深刻到难以忘记

只要她和狼妹出现,火力一定对准自己这边。

“可是……”闻狄下意识就要反对,但陈念比他更快。

“狼妹不在,但还有我。我来吸引更多火力,你们佯装成要辅助我突围的样子。”陈念语速极快,但表达意思却非常明确。

“我……”

“没什么你啊我啊的。都到了这个时候,不能犹豫了。”陈念说完,身手拿走闻狄背带上的几枚手榴弹。

然后几个翻滚跳跃,拉开和闻狄几人的距离。

闻狄知道,陈念这么做已经表明她的决心。

自己这会儿确实是没有别的选择了。

闻狄担忧又不满的看了陈念一眼。

担忧陈念的安全。

不满陈念不给他半点拒绝的机会。

其实闻狄要阻止陈念,并非做不到。

他们有一套自己的沟通方式。

除非有人在完全看不到任何队友的位置,才有可能接收不到消息。

再不然,就是对方已经瞎了。

但闻狄的理智告诉他,要在接下来突围。

陈念提出来的这个办法确实是最快,并且最有效果的。

闻狄深吸一口气,立刻将意思传达出去。

他总不能在这个时候不顾其他人。

更何况,闻狄相信,陈念既然有胆子提出来这个计划,那就有这个能力保证安全。

就算陈念不能……

闻狄目光骤然变得凛冽起来。

他也能!

便是一命换一命,也可以。

闻狄知道,自己作为队长。

除了要完成任务之外,还要做的,便是保证自己队员的安全!

消息很快经由一个个人传开。

万源收到消息的时候,目光看向陈念。

刚好陈念也在这个时候看过来,朝着他重重点头。

便是只有陈念一个人,也足够吸引火力。

更何况,陈念还要做狼妹就在附近的模样。

对陈念和狼妹恨之入骨的史密斯,就算不上当,也会在愤怒之下针对陈念。

毕竟,只要陈念没了,狼妹是无法跟其他人沟通的。

这一点,史密斯当天自然能看明白。

陈念默算时间。

距离闻狄说的时间,只剩下一分钟了。

陈念顾不得还有没有人收到消息,猛地站了起来,先丢出了几枚手榴弹。

随后发出几声狼嚎。

别人听来是狼嚎。

可要是狼妹在这里,必然会歪着头茫然的看着陈念。

这显然不是狼妹能听懂的声音。

“是那个会驱使狼的女人!”约翰逊观察到这一点,立刻对已经回到桌后的史密斯汇报:“那个女人还杀了好几个南越士兵!不,是十几个!她开始丢手榴弹了!”

约翰逊双眼稍稍睁开。

他之前就听史密斯说过陈念的名字。

但约翰逊一直不以为意。

在他看来。

或许那个女人确实是让史密斯吃了大亏。

可那也有可能是一次例外。

史密斯或许是因为不熟悉这边,又或许是面对对方是女人,放松了警惕。

至于其他人……

不是都说后来有人来支援那个女人了?

既然如此,必然是这个原因所致。

约翰逊认识好几个老兵,都是参加过北棒战争的。

那些鹰国老兵提起北棒战场,虽然没有露出明显的怯意。

但他们的表现显然是被华国士兵震惊到了。

约翰逊没有细致的听过,却知道华国人打仗那是不要命的。

现在,战场上那个女人的表现也是如此。

只是比起那些鹰国老兵形容用身躯挡枪口的人,那个女人的动作更快。

她仿佛可以窥探到子弹射来的位置,提前预警避开。

约翰逊拿着望远镜,震惊道:“我想,我真的该好好看看那个女人的战斗情况了。她是个值得期待的对手。”

当然,这话约翰逊说的格外小声。

他皮肤黝黑不错。

在鹰国,不少人也认为他们这些人智商不高。

可不好意思,那是一部分鹰国蠢货的想法啊。

约翰逊并非一个蠢蛋。

他长了眼睛,大脑也有正常的分析能力。

他完全可以觉察到史密斯对自己的不满和鄙夷,以及打算用过就一脚踢开的安排。

约翰逊很清楚自己在史密斯这里的价值。

他没打算给史密斯卖命。

所以,就算是有不满,约翰逊也会藏起来。

他需要在这里立下战功。

回国后,他会有自己的荣耀,享受自己的胜利成果。

这一切到来之前,还需要在史密斯面前演一出戏。

史密斯没有看那边的情况,只坐在椅子上,似乎毫不意外般:“狼呢?你看到了狼吗?”

“还没有。”约翰逊在周围看了一圈,都没有看到狼的影子。

“但是……”约翰逊皱眉,仔细看着有几个人倒下的情况。

“但是什么?”史密斯到这一刻才仿佛提起了兴趣,看向约翰逊的时候,那双湛蓝的眼睛里带着期待。

期待里,又充斥着血色的激动。

约翰逊咽了咽口水,总觉得史密斯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不对。

像是一头等待猎物的野兽。

“但是有几个人倒下的样子很奇怪。他们像是脚上受伤了。”

都到了这个时候,还有人会专门对准脚踝打?

不,准确的说,这么混乱,以及需要各种掩体的情况下。

击中头部和肩部,以及双臂,是有可能的。

但脚?

不太容易吧?

史密斯听到这话,立刻起身拿过约翰逊手里的望远镜。

见到不断跳起,口中似乎在说什么的陈念。

再看旁边一个个倒下的南越士兵。

那些人不是他的士兵,更不是同胞。

死了也就死了。

史密斯心里没有半点触动。

只是看着其中一个人倒下的样子,史密斯屏住呼吸。

他开始回忆。

那天,那头该死的狼将人扑倒拖走的时候,是这个样子吗?

是先攻击脖颈,还是先咬住脚,不给人逃走的机会?

史密斯以为自己清楚的记得那天发生的一切。

可现在,史密斯发现自己不太能确定了。

他总觉得,似乎也有人是被咬住了脚踝拖走的。

是这样?

史密斯呼吸缓缓开始,继而又急促起来。

是这样的吧?

他耳边仿佛又传来了枪声后的哀嚎。

实在是陈念和狼妹的组合,让史密斯深刻到难以忘记。